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开展,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按照“四个新一代”的要求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学生榜样,展示共青团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工作目标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加强团员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战斗力的有效措施。其工作目标:
一是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通过组织团员开展理论学习和生动的实践教育活动,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二是对团员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明确前进的方向;
三是通过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广大团员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步骤
此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以班级团支部(指自然班)为单位,各班级团支部应本着“时间集中、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学习提高、民主评议、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和团籍注册的步骤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学习提高阶段。本阶段要以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通过组织集中学习、邀请先进典型做报告、组织团员观看优秀的影视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爱校教育、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2)民主评议阶段。首先由团员就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进行总结,召开主题班会,由团员在会上宣读思想总结,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最后团支部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
(3)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阶段。团支部将教育评议结果报上级批准,由上级团组织对优秀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称号;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由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支部发展对象;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团籍注册阶段。对于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由团支部为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二、“五・四”表彰工作
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认真、负责地推荐先进个人及集体,并将举行院级评优表彰。
1、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课堂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优秀指导教师。
2、表彰名额的确定及分配:
(1)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10个;
(2)先进团支部:按支部总数5:1的比例推选;
(3)优秀青年标兵:全校共10个(包括“青年学生标兵”和“青年教工标兵”);
(4)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员总数100:1的比例推选(要兼顾到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
(5)优秀共青团员:按团员总数15:1的比例推选,每个教职工团支部推选1―2名。
(6)课堂团支部:名额单列,由外国语言学院团委负责考核确定,其中优秀共青团干部36名、先进团支部24个、优秀指导教师10名。
各单位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见附件2;
(2)“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学院“先进团支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3)“优秀青年标兵”评选详见附件3。
(4)“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过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5)“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原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4、工作步骤:
(1)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3月15日――4月2日)。“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和“优秀青年标兵”(从被提名的“优秀共青团员”中产生)的提名要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的意见。各单位要将被提名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同学的监督。公示结束后,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4),其中,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青年标兵”的集体和个人要随表格另附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各年级要在4月2日前将汇总表(详见附件5)、各类推荐表和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院团委(联系人:郑召丽;电话:3831063;E―mail:xqjsj@hfu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阶段(4月5日――4月16日)。校团委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的材料进行评审;为了保证评审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交流工作经验,今年对“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审采取现场述职、打分排序的方式进行,团支部书记代表经过初审的候选“五・四红旗团支部”集体述职;现场抽签决定答辩次序,统一要 求使用PPT,述职时间为8分钟,述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校团委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采取橱窗、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团员教育评议和表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学院团委应主动争取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的支持,协调好本科生、研究生的名额分配,以保证教育评议活动健康发展。各学院团委今年必须开展学院的评比表彰活动,适当扩大表彰的覆盖面。
2、教育评议和表彰工作要坚持以激励为主,评出先进,评出方向,评出团结,评出干劲。必要的组织处理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必须严格区分情况,严格掌握政策。
3、团员教育评议和表彰工作是共青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学院团委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团员思想实际,重点解决团组织中存在的一、两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开展表彰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完善措施,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表彰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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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