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安徽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2和2013年度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含项目编号)下达,包括:部分项目中期检查后的续拨经费;新增省级项目第一批经费(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拨付,其中部分项目额度为项目总经费的一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全额经费;新增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经费(额度为项目总经费的一半);部分专业和课程建设经费。具体情况见附件1。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计划,如期开展相应工作,并按照安徽省及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安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和《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相关要求,规范经费使用,提高完成质量。教务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投入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和项目效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教 务 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