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机关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136号)及中共304.cam永利集团委员会印发的《304.cam永利集团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合工大党发〔2016〕21号)要求,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小金库”行为,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填报报表、撰写文字说明,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小金库项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
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时限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时限为2013年以来存在的“小金库”发生情况(见附件3:“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对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重要事项,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对存在的“小金库”问题,必须附报文字说明,阐明问题发生的原因、涉及的责任人、发生金额及将要采取的整改、防范措施等。
三、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
2、是否存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
3、是否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4、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问题;
5、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6、是否存在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7、是否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8、是否存在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系、所、中心、机关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将严厉问责;
2、3月21日至4月6日,各系、所、中心、机关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4月7日前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3)及相应文字说明,报送纸质资料至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纸质资料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确认;
3、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杨孙梅;办公电话:0551—62904642。
中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委员会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
附件1:304.cam永利集团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附件2: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136号)
附件3:“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附件4:“小金库”概念及来源